師宗縣2017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師宗縣2017年度“三公”經費決算支出情況
根據國務院、省、市政府關于推進政府決算信息公開的決策部署和縣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經縣財政局匯總,師宗縣各行政、事業(yè)單位,以及其他使用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的單位,2017年“三公”經費決算情況如下:
(一)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師宗縣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預算為1,571.48萬元,支出決算為1,407.59萬元,完成預算的90%,與上年比較減少438.61萬元,下降24%。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8.42萬元,完成預算的99%,與上年比較減少1.68萬元,下降17%;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779.88萬元,完成預算的91%,與上年比較減少234.02萬元,下降23%;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619.29萬元,完成預算的88%,與上年比較減少202.91萬元,下降25%。
(二)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8.42萬元,占1%;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779.88萬元,占55%;公務接待費支出619.29萬元,占44%。具體情況如下: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購置車輛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779.88萬元,開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362輛。
3.公務接待費支出619.29萬元。其中:
國內接待費支出619.29萬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0萬元),共安排國內公務接待10,67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6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國(境)外接待費支出0萬元。
我縣2017年“三公”經費下降原因:
一、我縣根據上級《黨政機關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guī)定》及《云南省貫徹<黨政機關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條例>實施細則》,結合我縣實際,擬定了《師宗縣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辦法》、《師宗縣行政事業(yè)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師宗縣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厲行節(jié)約實施辦法》三個暫行辦法,各預算單位嚴格執(zhí)行審批程序進行接待,嚴格控制接待標準。
二、紀檢監(jiān)察部門牽頭,會同審計、財政等部門加強對各單位“三公”經費的監(jiān)督檢查,建立長效機制,要求單位做好“三公”經費公開工作,接受公眾監(jiān)督。
附表:師宗縣2017年“三公”經費決算財政撥款情況統(tǒng)計表
師宗縣2017年“三公”經費決算財政撥款情況統(tǒng)計表 (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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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
上年決算數 |
本年決算數 |
增減金額 |
增(減)幅度% |
|
合 計 |
1846.2 |
1,407.59 |
-438.61 |
-23.76 |
|
1、因公出國(境)費 |
10.1 |
8.42 |
-1.68 |
-16.63 |
|
2、公務接待費 |
822.2 |
619.29 |
-202.91 |
-24.68 |
|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
1013.9 |
779.88 |
-234.02 |
23.09 |
|
其中:(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
1013.9 |
779.88 |
-234.02 |
23.09 |
|
(2)公務用車購置 |
0 |
0 |
0 |
0 |
附注:“三公”經費口徑說明
1、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guī)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三公“經費決算數是指各部門(單位)使用本級財政一般預算撥款形成的本年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支出,具體包括年初預算安排財政撥款預算支出數、年中財政追加預算安排支出數、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支出數。
3、使用縣本級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的部門(單位)均納入本表統(tǒng)計范圍。縣本級各部門(單位)“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在師宗縣電子政務門戶網“財政預決算信息”專欄公開。